
2、保护范围:东至莫家街50号家属院,南至宏觉寺街26号,西至发改委28号家属院,北至雷鸣寺街1—5号家属院,占地面积4089平方米。
3、建设控制地带:东至莫家街,南至宏觉寺街,西至南大街,北至房管所家属院,占地面积14324平方米。
4、保护范围:以城墙外根部为界线,东、南、西、北各外延50米。
5、建设控制地带:以保护范围为界线,东、南、西、北各外延100米。
6、保护范围:以围墙为界线,东、南、西、北各外延50米。
7、建设控制地带:以保护范围为界线,东至壕沟,南至西沟河,西至外西峡石垒石坝,北至寺院后山山顶。
8、保护范围:以围墙为界线,东、南、西、北各外延20米。
9、建设控制地带:以保护范围为界线,东、南、西、北各外延10米。
10、保护范围:南以大门为界线外延50米,东、西、北以现围墙为界线。